湖南省地震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湖南省地震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紧紧围绕《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部署和中国地震局《防震减灾法治建设实施方案》(中震服发〔2023〕29号)要求,结合湖南防震减灾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建设法治湖南、平安湖南做出了应有贡献。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坚持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依法治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坚持长抓不懈,坚持将依法治理工作列入局机关的重点工作之一,定期召开会议专门听取工作汇报,及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效促进法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将法治工作纳入考核,强化干部职工法治意识。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湖南省市县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考核评比实施办法》(湘震发〔2022〕111号),将依法治理和法治建设工作任务作为市县地震部门的考核内容之一,进行指导督促和考核评比。注重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开展了法治专题讲座,“宪法宣传周”相关活动。安排工作人员参加全省2023年度行政执法资格培训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学法普法考试,2023年普法考试参考率、通过率均为100%。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明确法治建设目标任务。制定年度法治工作计划,认真履行法治建设责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省防震减灾工作实际,根据《湖南省防震减灾法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法治建设阶段任务目标。落实《湖南省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推动落实普法责任制;对中国地震局、省人民政府及其他部门的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征求意见认真研究、及时反馈书面意见。2023年先后对公共服务司《地震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国家防震减灾科学传播师聘任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省减灾委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风险形势会商研判工作》(征求意见稿)、《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湖南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等提出了修订建议,并报送相关责任部门。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贯彻《湖南省地震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出台的各项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制定并实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按照省司法厅要求开展梳理和上传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我局规范性文件均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所有规范性文件均经省政府法制办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继续落实已发布的规范性文件,2023年未新出台规范性文件。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落实《湖南省地震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湘震发〔2022〕117号),加强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确保依法行政。按照年度工作统一安排,每年进行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目前我局无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的作用,全年完成50份重要文件、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审查。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立法及地方标准制定。将《防震减灾法》调研列入省人大社会委年度工作计划,赴常德、怀化等市州开展《防震减灾法》实施情况调研;与省司法厅、省应急管理厅联合推进地震预警立法工作,赴新疆、四川等地开展调研,编制文件申请将《湖南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草案建议稿)》列入2024年度立法计划;在“宪法宣传周”等时段,邀请法律专家进行立法、法制化讲座。推进地震标准制定,2023年累计组织申报4项地方地震标准,完成立项1项。做好“世界标准日”等时段标准宣贯工作,举办了全省地震标准化知识培训班,积极及时回复中国地震局标委会标准征求意见。提升地震行政执法能力。制订加强地震行政执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并征求意见,强化地震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指导。加强对市县执法工作的指导,举办地震行政执法培训班,推动落实市县执法职责。梳理地震行政执法事项,规范执法文书,努力实现省、市、县执法工作规范化。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根据安排组织参加应急管理(地震)综合执法培训,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组织开展水库台网专项执法行动,指导衡阳地震局联合市水利局、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湘江土谷塘航电枢纽水库、近尾洲水电枢纽水库、白渔潭电站水库抗震设防情况进行行政执法检查。强化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管。按照我局新制定的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等2项细则,严格规范组织实施行政许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组织完成抗震设防要求审定行政许可15项。完善安评单位信用管理制度,印发《湖南省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信用管理办法》(湘震发〔2023〕86号)》规范湖南省行政区内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信用信息的归集、评价、发布和管理;印发《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告知承诺制》,持续推进建设工程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做好防震减灾法治宣传教育。面向社会公众开展《防震减灾法》等防震减灾相关法律法规、地方条例等宣传。做好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全国宪法日普法宣传,面向单位职工、社会公众开展普法活动,举办了立法、行政执法等相关内容讲座,会同人教处组织开展宪法宣誓活动。组织完成了干部职工学法考试,参考率100%。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思维能力有待加强。少数工作人员对法治建设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没有很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
(二)法治队伍力量有待加强。目前我局法律专业人才缺乏,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仅有10人,现有法治队伍力量难以满足法律事务处理实际需要。
(三)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深化。我局行政执法经验较少,尚未形成统一标准、流程,需要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行政执法标准、流程。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有关情况
2023年度,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学法守法,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向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传达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树立榜样标杆的模范带头作用,带动本部门、本单位人员依法行政;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抓好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各科室、各部门践行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上报部署、重大问题上报解决、重点环节上报协调、重要任务上报督办工作要求。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加大干部队伍学法力度,进一步提升全局依法决策和行政执法水平。强化法治宣传社会效应,持续抓好宪法法律普及,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推动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规范开展执法工作,打造专业执法队伍。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立卷归档管理,确保行政执法案卷的合法性、规范性。同时,加强专业化高素质执法队伍建设,继续做好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工作在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有效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三)推进地震预警立法工作。我局省政协委员燕为民同志提交已《关于加快地震预警立法的建议》(第0354号提案),2024年将积极推动将地震预警管理办法纳入省人大或省政府立法计划。
(四)推进地震安评条例宣贯工作。省政府审议通过《湖南省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后,我局将严格按照会议要求开展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管工作,继续完善重大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制度,落实安评监管要求,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五)持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及时、高效的原则,全面实施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行政许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联动,切实发挥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的监管作用。
(六)进一步严格规范文明执法。落实湖南省地震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水库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建设运维、地震预警、重大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等重点领域的行政检查,通过执法实践不断积累经验,提高执法水平。
(七)主动融入数字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全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化管理要求,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的信息公开,持续打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
(八)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落实《中国地震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南省地震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特别是要做好合法性审查、备案、发布等工作,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有效促进依法行政。
(九)加强防震减灾法治教育。加强行政执法岗位人员执法培训,深入开展全民普法,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执法过程中对执法对象开展普法,逐步形成全民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