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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行政执法证件的公告

根据《关于推进行政执法“四化”建设行动的实施方案》(湘府执监〔2026〕4号)的工作要求,按照《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80号)第十条第三款之规定,对不再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刘雨先,执法证号18000075006),湖南省地震局决定注销其《行政执法证》。特此公告。

公示时间:2026年7月8日-2026年8月8日

湖南省地震局    

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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