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招标代理机构入库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建立招标代理机构库(以下简称“机构库”),采用综合评分比选的方式进行遴选。凡符合要求的代理机构均可自愿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库规模
建立招标代理机构库,规模为3家,有效期3年。若国家相关政策变化或单位机构调整导致采购与招标管理工作职能变化,我局有终止合同的权利。湖南省地震局制定《代理机构服务评分表》,采购项目结束后对代理机构进行评分。分数连续较低的代理机构,我局有权提出更换项目经理或减少直至取消代理机构在我局的代理业务;服务期间评分较好的,3年服务期满后可以选择与代理机构续签代理合同或重新组织招标遴选。
二、服务范围:受采购人委托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和政策咨询服务。
三、代理机构入库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在湖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内;
(三)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四)拥有不少于10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人员;
(五)在长沙市区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六)在自有办公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四、代理机构报名入库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代理机构报名信息表(模板见附件1);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在湖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内的证明;
(六)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截屏);
(七)单位简介及2018-2019年工作业绩;
(八)代理费用收取标准及根据采购额度给予的优惠比例;
(九)满足代理机构入库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各代理机构应对所报送资料的真实、准确和有效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入库资格。以上资料请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交湖南省地震局发展与财务处存档备查(材料封面应标明单位名称和材料清单)。
五、入库审查
(一)审查方式:
在报名的基础上,局考察小组对代理机构的资质、经营规模、场所及设施设备、专业团队建设、业绩等进行实地考察,并进行综合排名。综合排名前3家代理机构入围机构库。
(二)工作内容:
通过本次入库比选,选择招标代理机构为本局代理工程、货物及服务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涵盖从编制招标采购文件至招标采购档案归档的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编制、发售、解释招标采购文件;
2.针对技术复杂采购项目组织专家对招标采购文件进行论证;
3.在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
4.协助采购人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
5.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6.负责收取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及原件核对工作,并按要求做好有关登记签收记录;
7.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
8.落实评审地点,组织评审工作,并做好评审记录;
9.整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及有关部门;
10.在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
11.整理相关表格、文件,办理相应备案手续;
12.招标采购失败后须负责重新招标采购所有事宜;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六、其他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6日下午17时止。报名时间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我单位将组织人员到实地核查评分,选定后在我局官网公布。
(二)报名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中意一路326号湖南省地震局508室,报名咨询电话:0731-85642589。
湖南省地震局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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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公安备43010302000502号